从军屯村到曹女阳光农场乡村振兴服务城

■本文作者:王小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年10月14日,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在明律师的指派,笔者同律所党建、行政部门的3位同事一道赴通州区漷县镇和西集镇实地参观学习乡村振兴发展状况,在在明律师的老朋友、专门研究乡村振兴规划设计的刘开南老师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北京市美丽休闲乡村”军屯村和沙古堆村“北京市休闲农业十大杰出女庄主”曹艳红老师的“曹女阳光农场”。

经过一番参观、交流和亲身体验,笔者对乡村振兴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有了更直观、真切的了解。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房屋”,还是对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改革试点都要紧紧围绕发展乡村文旅产业的市场需求去展开。

而在这一乡村振兴的“必答题”上,军屯村和“曹女阳光农场”无疑都走在了前面,并交出了各具特色、适应本村实际的答卷。

军屯村的乡村文旅产业起步略晚,但在前后两任驻村第一书记和规划设计领域专业人士的带领下,却呈现出了厚积薄发、初露峥嵘的良好发展态势。

党建引领下的太极拳文化、中草药种植、菌类种植培育、高品质特色乡村农家饭和种类多样的农事活动体验项目撑起了该村发展乡村文旅的广阔天地,其体验项目的丰富多彩完全超出了笔者的想象,无疑将令到访的城里人倍感惊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村的林下经济盛宴,本村有机食材精心烹制的农家饭达到了难以置信的精致程度,慕名而来的消费者们定能在这里大饱口福。

而田地认养、瓜果蔬菜采摘等农事活动也为这里的“休闲农业观光”丰富了内容、提升了品质,其参与性、互动性彰显了深厚的农业文化价值。

消费者需要什么,村里就要有什么,乡村振兴不是一句虚空的口号,更不是将城里人当“韭菜”割的单方获利行为,各取所需,互相学习交流,将乡土文化的积极价值不断挖掘、展示出来,这或许才是乡村振兴所要实现的目标。

相较于军屯村乡村文旅产业的初具雏形,沙古堆村的“曹女阳光农场”则选择了相对高端的市场化路线。

笔者对这一农庄最突出的体会就是,它打破了一些人概念中“农家乐”相对廉价、中低端和“土”的定位,极具魄力地尝试将以樱桃、苹果种植为核心的农庄打造成中高端休闲消费场所的新目标。

无疑,新时代的农村、农民应当有崭新的面貌和自我文化定位,依旧朴实、诚信的是农民的精神,但在物质和文化体验层面,则应当极大的丰富和提升。

正如沙古堆村的“墙绘”艺术创作,可谓是对源自西方涂鸦艺术的本土化、中国化探索,其所收获的效果是令人惊叹的:途经者纷纷驻足拍照、观看,发展成全新的网红打卡地指日可待。

同样的瓜果蔬菜种植、采摘、田地认养,在“曹女阳光农场”被做出了更加精致而富于浪漫情调的环境呈现。而支持企业团建、私人聚会等的精品民宿“田里花间”、自助烧烤等选择,则更加贴合城里人的消费需求,凸显出十分强烈的“个性化”“品牌化”气息。

如今的“曹女阳光农场”已在大众点评上拥有了上百条评论及高达4.9的评分,这是市场对曹女和她带领下的“新农民”们的巨大肯定。

笔者相信,“曹女”这一北京市乡村振兴的靓丽名片将会在持续推进的品牌战略下迸发出更大的活力和影响、号召力,成为乡村文旅产业走向深入、精品化的代言人。

笔者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军屯村和“曹女”对乡村振兴产业的执著投入和对卓越品质的持续追逐。在笔者的实地考察中,他们问得最多的不是我们能带来多少消费、客户,而是对他们现有的产品、服务有怎样的意见和建议。笔者始终认为,乡村振兴产业是需要有理想的。只有有理想的人,才能真正做好乡村振兴,使其服务于城市和农村的群众。

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军屯村和“曹女”正是这样的有理想、有目标且追求卓越、进步的城乡融合发展带头人,他们的事业,早已超越“带领本村村民增收致富”的初级阶段,而具有了更立体、厚重而意义重大的社会价值。

在明律师要向这些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者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乡村振兴看我的#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7241.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