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电子秤未检定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被罚元
文章来源:千龙网北京11月30日讯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30日公布了对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书号为京(通)质监当罚字号)。
决定书显示,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电子秤1台未经检定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年11月29日。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被罚元对此作为上海较知名的电子秤衡器厂家亚津衡器提醒大家,电子秤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当地的计量所进行检定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