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未检定的电子秤北京中通恒远物流公司

原标题:因电子秤未检定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被罚元

文章来源:千龙网北京11月30日讯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30日公布了对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书号为京(通)质监当罚字号)。

决定书显示,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电子秤1台未经检定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年11月29日。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北京中通恒远物流有限公司被罚元

对此作为上海较知名的电子秤衡器厂家亚津衡器提醒大家,电子秤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当地的计量所进行检定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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