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社区矫正对

“感谢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帮我解决了困难,虽然生活很难,但我看到了希望,我会好好配合改造,好好做人。”

3月7日,通州区司法局联合通州区法院、金新街道组织了一场涉及特殊人群的赡养纠纷调解会,成功解开了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与女儿多年的心结。

刘某今年53岁,与70余岁的老母亲和7岁小女儿租住在某小区阁楼。自年起多次盗窃,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当前正在服刑期,因患病被暂与监外执行。刘某无固定生活来源,又患有尿毒症、冠心病等多种疾病,每月医药费开销大,他想办理低保,需要与前妻生活的大女儿出具财产证明,但大女儿以刘某未尽抚养义务,拒绝配合办理。刘某遂向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大女儿未尽赡养义务。司法局了解情况后,积极协调法院、调处中心、村委会,联系当事人一起到金新街道村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现场,父女相见却相互不理睬。面对大家提出的调解建议,大女儿情绪激动,哭诉长大过程中父亲角色的缺位。调解员安抚其情绪,劝说:“血缘亲情是割不断的。你父亲以前确实有做错的地方,但念在他身体不好,家里还有老小要照顾,希望能放下芥蒂,解开心结。”

随后,刘某坦言离婚后自己对大女儿关心不够,对其成长过程有亏欠,“我知道你有怨言,生活也有压力。但我真的没办法了,只有你能依靠,希望能帮帮我。”

孙法官以《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从法律角度耐心说教。在多方努力下,大女儿态度缓和很多,看着面容苍白憔悴的父亲,想到他生活的难处,表示愿意配合办理手续,以后尽可能尽到赡养义务。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通州区司法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化解,以增强法治意识、督促依法矫正为主,劝其向善的同时加强帮扶救助,让司法的公平严肃和温暖人性并存。

(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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